一卷。宋吴渭(约1298年前后在世)编。吴渭,字清翁,号潜斋,浦江(今浙江义乌、兰溪两县)人。尝官义乌令。入元后退居吴溪,立月泉吟社。至元二十三年(1286)、二十四年(1287)间,征赋春日田园杂兴
四卷。明张以宁(1301-1370)撰。张以宁,字志道,福建古田人。人称翠屏先生。元泰定中举进士,初授黄岩判官,后进六合尹,坐事免官,滞留江、淮10年。元末征为国子助教,累至翰林院学士,知制诰。洪武二
一卷。清吕调阳撰。调阳彭城(今江苏徐州市)人,尚著《谈天正义》、《大学节训》、《中庸节训》、《纪年考》、《周官类考》、《考工记考》、《考工图》、《群经释地》、《古史释地》、《诸子释地》等。是编与《尔雅
五卷。清朱绪曾撰。绪曾字述之,江苏上元(今江宁县)人。对于《尚书·盘庚》“不常厥邑,于今五邦”,鉴于《正义》引郑注,《释文》引马注,王肃好与郑异,独此“五邦”无异辞。孔颖达为伪孔作疏,曲为之说,以驳马
六卷。清秦笃辉撰。笃辉字山子,号榆村,汉川(今湖北武汉市)人,贡生。其谓:易有义而象以立,有象而义以明,义者象之所以然,象者义之所当然,通象而后通义,故名其书为《易象通义》。又谓卦变体实为彖爻取象之枢
十卷。宋司马光撰。是书卷目与《宋史·艺文志》、《文献通考》相同。首列《周易·家人》卦辞,及节录《大学》、《孝经》、《尧典》等诸篇之语为全书之序。以诸经治家之语为纲领,其大旨归于义理。全书十九篇,皆用裒
七卷。清曹元弼(详见《礼经校释》)撰。是书卷一为《明例》(自尊尊、亲亲、长长、贤贤、男女有别五大义例,至注疏通例)。卷二为《要旨》上下(上卷论述《冠礼》、《昏礼》至《觐礼》,下卷发明《丧服》、《丧礼》
十二卷。清程量纂修。程量,顺治初年任湖州府知府。《湖州府志》顺治六年(1649)刻本。全书十二卷。分为:卷一郡县沿革,目为分野、灾祥、城池、疆域。卷二里亩户口,目为风俗、物产。卷三赋税,赋役。卷四山川
见《尚书砭蔡编》。
八卷。南宋倪思(1147-1220)撰。倪思字正甫,湖州归安(今浙江吴兴)人。乾道进士。曾权侍立修注官、吏部侍郎、兵部尚书兼侍读等,后以反对史弥远被罢官,专事著述。晚年仍然遍读经史百家之书,随手札记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