汝南遗事
四卷。元王鹗(1190-1273)撰。鹗字伯翼,曹州东明(今属山东)人。金正大进士,累官尚书省左右司郎中。金已降元,官至翰林学士承旨,制诏典章,皆所裁定。是书为蔡州(今河南汝南)被围时所作,故名。所记始天兴二年(1233)六月,迄三年正月,随日编载,有纲有目,共一百零七条。《四库全书总目》云:“皆所身亲目击之事,故纪载最为详确。”元修《金史·哀宗本纪》及乌古论稿、完颜仲颜、张天纲等传,皆全采用此书。有《四库全书》本(自《永乐大典》辑出),有《畿辅丛书》本等。
四卷。元王鹗(1190-1273)撰。鹗字伯翼,曹州东明(今属山东)人。金正大进士,累官尚书省左右司郎中。金已降元,官至翰林学士承旨,制诏典章,皆所裁定。是书为蔡州(今河南汝南)被围时所作,故名。所记始天兴二年(1233)六月,迄三年正月,随日编载,有纲有目,共一百零七条。《四库全书总目》云:“皆所身亲目击之事,故纪载最为详确。”元修《金史·哀宗本纪》及乌古论稿、完颜仲颜、张天纲等传,皆全采用此书。有《四库全书》本(自《永乐大典》辑出),有《畿辅丛书》本等。
二卷。不著撰人名氏。《宋史·艺文志》的《霸史类》中载有此书。《直斋书录解题》载此书原序文称:“徐铉始奉诏为《江南录》,其后王举、路振、陈彭年、杨亿皆有书。大概六家皆不足以史称,而龙衮为尤甚。熙宁八年(
六十八卷。王廷相(1474-1544)撰。王廷相,字子衡,仪封(今属河南)人,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选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忤中官刘瑾等屡被贬谪。嘉靖中,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,后累官至左都御史
一卷。清顾成天(详见《离骚解》)撰。抄本称《离骚附论》(见《楚辞书目五种》)。《附论》之名,更合实际。因《离骚》已有注解,《九章》以下各篇未有注解,在论述《离骚》后附论其他各篇。所论篇目有《离骚》、《
见《玉机微义》。
一卷。清沈彤(详见《尚书小疏》)撰。此书专以订正杜注孔疏以及赵汸、顾炎武诸人补正杜注所出现之错误。如襄公二十五年《传》:“赋车兵徒兵”,杜注云:“年兵甲士”,孔疏云:“知非兵器者,上云数甲兵,下云甲楯
六卷。清张鉴(1768-1850)撰。张鉴,乌程(今浙江吴兴)人,字春冶,号秋水,嘉庆副榜,官武义县教谕,家贫,靠卖画自给,著述甚丰。眉山诗案即宋代所谓乌台诗案。宋元丰三年(1080)御史何正臣等劾奏
四十卷。附录《年谱》二卷。清汪立名编。汪立名生平,详见《钟鼎字源》(辞目)。此书为白居易诗集笺注本。唐白居易作《长庆集》诗文各半,汪立名引宋祁之言,认为白居易长于诗而其文未能称道,因别刊其诗,以成此集
十八种,二十八卷。清杨葆彝编。杨葆彝字佩瑗,阳湖(今江苏武进县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《大亭山馆丛书》汇辑当时学者的著作,大致分为四部。其中收入经部的朱骏声《说文段借经徵》撰于《说文通训定声》之后,从来没有
①明李思启纂修。李思启,顺天大兴(今北京大兴县)人,进士,官襄阳知县。县故无志,诸事皆附丽郡志。明天顺中县人张炜始创县志,其后县人冯舜臣继事纂述。县中文献始稍称备,其书今皆不传,此后继起无人。县为郡首
二卷。清汤球辑。檀道鸾,字万安,南朝宋高平金乡(今属山东)人。历仕国子博士、永嘉太守。著《续晋阳秋》二十卷,记述东晋史事。今已佚。汤球辑哀帝以下之事,依各书所引录出两卷,收入《广雅书局丛书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