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十六卷。清代知归子(生卒年不详)撰。知归子,是彭绍升亦称彭际清之法号。该书收集从后汉到清康熙年间在家奉佛的人士(男性)三百一十二人的传记,编成列传体裁的专传或合传五十五篇,成为记载历代居士比较完备的
八卷。清沈家本(1840-1913)撰。沈家本,字子惇,别号寄惇,吴兴(今浙江湖州)人。清法学家。光绪九年进士,历任天津知府,刑部左侍郎、法部右侍郎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年)任修订法律大臣、资政院副
二卷。明张羽(约1510年前后在世)撰。张羽字凤举,江苏泰兴人,生卒年不详。弘治九年(1496)进士,由淳安知县擢为御史,弹劾中贵,疏论时事,均甚切实,官至沙南节政使。著有《东田遗稿》是集为张羽季子张
不分卷。明闵珪(1403-1511)撰。闵珪一作阚珪,字朝英,乌程(今浙江吴兴)人。天顺八年(1464)进士,官至南京刑部尚书,左都御史。为明代名臣,以不肯阿服刘瑾告归。卒谥庄懿。有《闵庄懿集》,收入
无卷数。清朱奇颖撰。朱奇颖字九愚,江苏嘉定人。顺治八年(1651)拔贡生。官至平遥县知县。此书大致依附朱子《本义》而稍许增加了自己之说。后面有附录一卷,为其子所刻墓志行状。《四库全书总目》入存目。
一卷。清颜怀礼(?-1722年以前)撰。颜怀礼,字约亭。山东曲阜人。袭世职为“五经博士”。其人好学,又喜作诗。不幸早卒。本集为其弟怀绎所辑,集前有康熙六十一年(1722)峄县李克敬序。李克敬认为,如果
见《三刻拍案惊奇》。
一卷。清周宣猷(约1736前后在世)撰。周宣猷字辰远。湖南长沙人。生卒年不详。雍正十一年(1733)进士,选浙江桐庐知县,有政声。迁盐运河运判,以事罢官。乾隆十六年(1751)高宗南巡,献诗复原衔。著
三卷,首一卷末一卷。清汪曰桢撰。曰桢(1813-1881)字刚木,号谢城,又号薪甫,乌程(今浙江吴兴县)人。咸丰二年(1852年)举人,官会稽县教谕,光绪七年(1881年)卒于官,年六十九。精史学、数
一卷。汉梁丘贺撰。辑佚书,清马国翰辑。梁丘贺字长翁,琅邪(今山东临沂)人,其与孟喜、施仇同受易于田王孙,得嫡传,汉时施孟梁丘三家并称,其事见《汉书·儒林传》。晋永嘉乱后,施、梁丘两家俱亡,孟氏仍存。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