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书楼吟稿
二卷。清戴书芬撰。戴书芬,生卒年不详,字月村,江苏昆山人,金山诸生王景高之妻。清代诗人。此书有道光元年辛巳(1821)刊本,书前有胡敬序,第一卷收诗九十三首,第二卷收诗七十二首。松江府续志题作《月村诗钞》。
二卷。清戴书芬撰。戴书芬,生卒年不详,字月村,江苏昆山人,金山诸生王景高之妻。清代诗人。此书有道光元年辛巳(1821)刊本,书前有胡敬序,第一卷收诗九十三首,第二卷收诗七十二首。松江府续志题作《月村诗钞》。
八卷。《附录》一卷。明王洪(1380-1420)撰。王洪,字希范,钱塘(今浙江杭州)人。为闽中十才子之一。洪武三十年(1397)举进士。授行人,寻擢吏科给事中。以荐入翰林,由检讨历官修撰、侍讲。为《永
① 一卷。谯周(201-270)撰。王谟(详见辑《圣证论》条)辑。谯周字允南,巴西西充(今属四川阆中西南)人,经学家谯之子,三国时蜀汉经学家。据《三国志·蜀志》记载:“周幼孤,与母兄同居,既长耽古笃学
十卷。旧题唐冯贽撰。冯贽,不知何许人。此书《新唐志》、《崇文总目》、《郡斋读书志》均不载。《直斋书录解题》、《文献通考》、《宋史·艺文志》始载之,作《云仙散录》。《四库全书总目》考二者为一书。关于作者
二卷。此书没有署明撰述人的姓名,所释至“浮于汶达于济”以下就残缺了,可能现存者不是完整的书。书中多采取胡渭《禹贡锥指》之说,但并不尽从胡氏,对胡氏之说中不当处,也提出疑问,且旁加引证,下以己意。但作者
二卷。近代叶德辉撰。叶氏生平著述,见《说文段注校三种》。是书乃是考证《说文》所采籀文之作。叶氏自序云:“《说文》一书,字则‘参以古籀’,谊则‘博采通人’,不考古籀不知文字递嬗之因,不采通人不知故训相传
三十卷,首一卷,末一卷。清颜希深修,成城纂。颜希深字藩溪,广东连平人,贡生出身,乾隆十八年(1753)任泰安府知府。成城,浙江仁和人,进士出身,候选知县。泰安本为州,雍正十三年(1735)升州为泰安府
二卷。钱钟瑛(生卒年不详)撰。钱钟瑛字湘蒲,晚号蒲塘逸叟,常熟(今属江苏)人。据“自序”称,钱钟瑛经历了清朝末季和民国初年两个时期,其幼年正逢太平天国起义,壮年又遇义和团运动,晚年赶上了辛亥革命。据其
五卷。明李廷机(?-1616)撰。廷机字尔张,晋江(今属福建)人。万历十一年(1583)进士,官至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,入参机务。谥文清。该书是一部记自汉至宋有名大臣事迹的著作。录自汉文翁至宋杜衍,共
一卷。无撰人名氏,清任大椿辑本。是书《隋书·经籍志》、《旧唐书·经籍志》、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均未著录,不知何时人所撰。清任大椿据玄应《一切经音义》辑录四则以成此编。考之玄应《音义》,任书未录者尚多。由
①四卷。清何显祖修,袁锵珩纂。何显祖,江西鄱阳县北芝山人,官荫辽宁籍。康熙十年(1671)任知州。岢岚在明洪武八年设县,九年始改为州,以兴县、岚县属之。永乐以后,复分兴县、岚县属太原府,至清光绪时仍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