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明纪事本末
十八卷。清倪在田(生卒年月不详)撰。倪在田,字子新,又字田甫,号苕村,江都(今江苏江都县)人。诸生,留心南明史事,著有《扬州御寇录》等。《续明纪事本末》,为《明史纪事本末》续编,体例悉同。对史料广泛搜求、详实考证。记南明史实,一篇一卷,自《南都兵事》始,至《自成遗乱》终。多详弘光政权事。主载军事,对闽、粤、楚、川、黔、滇、桂各地抗清义师叙述尤详。中华书局《明史纪事本末》标点本未收。有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育英学社铅印本。
十八卷。清倪在田(生卒年月不详)撰。倪在田,字子新,又字田甫,号苕村,江都(今江苏江都县)人。诸生,留心南明史事,著有《扬州御寇录》等。《续明纪事本末》,为《明史纪事本末》续编,体例悉同。对史料广泛搜求、详实考证。记南明史实,一篇一卷,自《南都兵事》始,至《自成遗乱》终。多详弘光政权事。主载军事,对闽、粤、楚、川、黔、滇、桂各地抗清义师叙述尤详。中华书局《明史纪事本末》标点本未收。有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育英学社铅印本。
一卷。不著撰人名氏,据考系为明代嘉靖(1522-1566)以后成书。主要记述了自伏羲至明武宗历代帝王事迹。叙述简略,但有些用语不太妥当。
十七卷。余话七卷。清杭世骏(1696-1773)撰。世骏字太宗,号董浦,浙江仁和(今杭县)人,乾隆元年(1736年)以举人召试博学鸿词,授职编修。博闻强记,万九沙以之比为郑渔仲,著有《鸿词所业》。自以
一卷。作者不详。旧本题宋黄伯思撰。据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》编撰者考证,黄伯思北宋人,其生卒年代与是书自序中所题的年代不符,序末的题名,以字为名,以名为字,尤其谬误,故编撰者认为是书“殆后人所依托”。《燕
十卷。秦西合信(生卒年不详)撰。此书前有咸丰元年(1851)作者自序,序中自称来华多年,施医之余,便学习汉文,得华友陈修堂相助,乃集西方医谱,参互考订,删繁撮要,编成此书。书分为三十九部分,其内容主要
二百一十三卷。无纂者名氏。首有孙廷翰序,称纂者为船山主人。其书以十三经为纲领,而把大戴礼独立于三礼之外,把春秋经独立于三传之外。其《日知录》《养新录》等,不说全经,只有单文只句的,则以每经的字句为纲领
二十四卷,首一卷,。永图修,龚立海、黄本骐纂。陈永图字固庵,涪州人,曾任宜章县知县。龚立海字云涛,巴陵人,贡生。黄本骐字花耘,宁乡人,举人。宜章置县始于隋朝,初名义章,至宋改为宜章,迄无更易。《宜章县
① 一卷。题云缺名。是书凡十条,其中“中国多孝则风雨时”一条,“孝旨如醴泉”一条,“作礼制乐,孝以事天,则景星见也”一条,“流深者其水不测,孝至者其敬无穷”一条,“正朝夕者视北辰,正性情者视孝子”一条
十六卷。宋陈与义(1090-1138)撰。陈与义,字去非,号简斋,洛阳(今河南洛阳)人。政和三年(1113)上舍甲科,授开封府教授,累迁兵部员外郎。绍兴中,官至参知政事。与义诗源出豫章,天分绝高。风格
见《女仙外史》。
十四卷。清纪磊撰。纪磊字位三,号三斋。乌程人。作者研究三十年,此书是其代表之作。卷首为凡例及卦图,卷二至十四则依经传次序作注。大体用王弼本。又参用郑玄本,把文言放在系辞后说卦前。作者认为,杂卦为文王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