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卷。清胡宣庆撰。胡宣庆,字余庵,星沙人。咸丰举人。著有《图史提纲》等书。《水道源流》光绪十七年(1891)刻本。共五卷,主要考订直隶、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浙江、福建、湖北、湖南、河南、山东、山西、陕西
不分卷。明张鸣凤撰。张鸣凤字,羽王,广西临佳人。生卒年不详。嘉靖三十一年(1552)举人,为官数谪,后为王府官。著有《桂故》等多种。此集为僧超拨所刻。超拨即鸣凤之孙。自称家遗镌集七种,值兵火幸存。因从
二十卷。宋陆佃撰。陆佃(1042-1102)字农师,号陶山,越州山阴(今浙江绍兴县)人。北宋训诂学家。受学于王安石。熙宁三年(1070年)进士,官至中书舍人给事中。曾与王子韶(圣美)校定《说文》。精礼
二卷。清张惠言撰。张惠言于郑氏易多有研究,除本书外,还有《周易郑荀义》三卷。据其自序称:“归安丁教授小疋考订《周易郑注》为后定三卷,以繁属海宁陈方正仲鱼删之,然陈本又失之疏。嘉庆三年(1798)小疋见
一卷。作者不详。所记之事始于明天启七年(1627)八月,中间崇祯元年(1628)一月差详,二年所记则仅韩爌调停沈维炳、薛国观申救任赞一事。而卷末则题“五十宰臣编年录”,与内容不尽相符。清曹溶撰《崇祯五
二卷。元杨允孚撰。允孚字和吉。吉水(今属江西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生平事迹未详。集后罗大已称:“允孚以布衣补被,岁走万里,穷西北之胜。凡山川、物产、典章、风俗、皆以咏歌记之。”此集载诗一百零八首。题为滦京
见《世说新语》。
见《洞天福地岳渎名山记》。
十二卷。附《元后妃公主列传》一卷。清毛岳生(1791-1841)撰。毛岳生,字生甫,一字兰生,嘉定(今属上海)人,诸生。博综经史,不随人俯仰。少孤贫,长期流离闽中。刻苦勤奋,著有《元史》,《休复居诗文
无卷数。明胡爌(详见《拾遗录》条)撰。此书仿《温公家规》、《吕氏乡约》之意,采辑旧文,排纂成编。内容非常浅显,大概为中人以下而作也。有明刊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