赐恤纶言
一卷。编者不详。该书记清末李星沅传志诸文。包括上谕、谕祭、谕碑、国史馆本传、家传、墓志铭、神道碑铭等。现有咸丰刊本。
一卷。编者不详。该书记清末李星沅传志诸文。包括上谕、谕祭、谕碑、国史馆本传、家传、墓志铭、神道碑铭等。现有咸丰刊本。
二卷,元杨维桢(1296-1370)撰。维桢字廉夫,浙江绍兴人,《明史》载他“少时,日记书数千言”,其父杨宏在铁崖山筑楼,藏书数万卷,维桢在楼上读书五年,故自号铁崖。元泰定年间考取进士,署天台尹,但因
二卷。清杨度汪(?-1757)撰。杨度汪,字勖斋,乾隆初由拔贡生召试鸿博,授庶吉士,改德兴县知县。笃学、工诗文。是集分为赋、雅、古今诗三个部分。其中,赋,辑《御试五六天地之中合赋》、《士先器识而后文艺
三卷。清张祥河(约1853前后在世)编。张祥河生卒年籍贯不详。道光二十四年(1844),张祥河官中州臬使,春间奉命承宣粤西。昔宋范成大,田紫垣出帅广右,取韩愈《骖鸾仙去诗话》,综其所历作曰《骖鸾录》。
五十四卷,首二卷。不著撰人姓氏。考书中所辑之案牍疏奏之人,为齐苏勒、范时绎、稽曾筠、蒋炳、常禄等。皆雍正、乾隆间之大臣也。故当时河道浚治之事,皆出诸人之手,其成案亦诸人商榷而定。《南河成案》清刻本。此
一卷。清夏鼎武撰。鼎武字靖叔,浙江富阳县人。诗序作者为谁,古有争论。自郑玄提出为子夏所传,后世学者如惠栋、段玉裁、钱大昕等皆以为然。夏鼎武据《后汉书》之儒林传,认为是卫宏所作而直斥郑氏之非,立论未免武
七卷。明赵宦光撰。参见《说文长笺》。此书与《说文长笺》合刻,本为一书。以许氏叙内释六书之义者分为前六卷之首,以下备列班固、卫恒、贾公彦、徐锴、张有、郑樵、戴侗、杨桓、刘秦、余谦、周伯琦、赵古则、王应电
十二卷。清揆叙奉敕纂。揆叙(1675-1717),字恺功,纳兰氏,正黄旗满洲人,大学士、康熙朝宰相纳兰明珠之子,诗人纳兰性德之弟,女诗人纳兰氏之兄。康熙三十五年(1696),由二等侍卫特授翰林院侍读,
十六卷。明管绍宁(约1646前后在世)撰。管绍宁,字幼承,号诚斋,江苏武进人。生卒年未详。崇祯元年(1628)以第三人及第。授翰林院编修,充经筵日讲官,升右春坊南京国子监司业掌祭酒。又以詹事府少詹掌南
十卷。唐代释吉藏撰。吉藏生平事迹详见《华严经游意》辞条。《大品经义疏》作于隋开皇十五年(595)。卷八末载有日本人珍海题记,卷十末载有日本人佚名题记。卷一为玄义,以十门分别。一释经题,二序说经意、三明
二卷。清朱如日撰。朱如日字洞彝,号荷轩、莲花厅人。此编成于乾隆二年(1737)。大抵是掇拾图书之陈言,无所发明。《四库全书总目》入存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