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论述要
见司马光《道德真经传》。
见司马光《道德真经传》。
十三卷首一卷。清王植修,冯国祥纂。王植,字槐三,直隶深泽(今河北深泽县)人。康熙六十年(1721)进士,雍正四年(1726)任广东和平县知县。曾上条陈三事,即藏富于民、联保甲、毁淫祠以兴学等。其为官非
二卷。清毕魏(生卒年不详)撰。毕魏字万后,别字晋卿,吴县(今属江苏苏州)人。曾与李玉、朱素臣、叶雉斐等三人集体创作《清忠谱》。《三报恩》题姑苏第二狂笔,同邑龙子犹窜。全剧由三十六出构成,取材于冯梦龙《
一卷。撰者不详。江表二臣指史可法、黄得功。后附《淮域纪事》、《嘉定县乙酉纪事》、《浙江纪略》等。现存涵芬楼藏抄本。
一卷。辑佚书,陈周弘正撰。清黄奭辑,载于《汉学堂丛书》中。周弘正字思行,汝南(今河南汝南县)人,官至尚书右仆射,谥简子。其事见于《陈书》本传。周氏义疏即其《易》注也。《陈书》本传称,周氏《周易讲疏》十
八卷。明蔡汝楠(1514-?)撰。汝楠字子木,号白石,德清人。嘉靖十一年进士,官至南京工部侍郎。除此书外,还著有《自知堂集》、《武夷游咏》。史书称他为官期间曾以忧归,聚诸生石鼓书院,讲求经义,此书即当
十二卷。清陆编。陆,字梅垞,吴门(今属江苏)人,生卒年不详。陆因感于历史上名媛之诗词不少,而选学与录之者甚少,于是自选上自汉代下迄辽元名媛所作,“汰其六七,存其二三”共录诗六百三十一首,词六十七首。其
四卷。清郑灏等修,杨恩树纂。郑灏,河北大兴县(今北京市大兴县)人。出身廪贡生,同治十三年(1874)任黎城县知县。按黎城在隋时,与潞城同立为县,自明中叶,县人靳惟精始辑为志。历百余年至康熙二十一年,重
十四卷。《拾遗》二卷。明田艺蘅编。田艺蘅,字子艺,钱塘(今浙江杭州)人。田汝成之子。生卒年不详。其著述宏富,有《田子艺集》等,并传于世。本书辑录闺阁之诗,上起古初,下迄明代。《拾遗》二卷则都是宋以前人
十卷。清胡林翼撰。此书体例同《读史兵略》。因前编终于五代,故又作《续编》,述宋、元、明三朝兵事,取材于毕沅《续资治通鉴》和《明史》。此书有清光绪二十六年(1900)上海图书集成印刷局铅印本,据莫友芝抄
一卷。清俞樾(详见《周易平议》)撰。俞樾治经学私淑高邮王氏。王引之曾撰有《春秋名字解诂》,俞樾撰《春秋名字解诂补义》,对王氏之书重加补正,纠正其中的疏失。该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。收入《皇清经解续编》及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