鹤田草堂集
十卷。明蔡云程(约1543前后在世)撰。蔡云程,字亨之,浙江临海人,生卒年不详。嘉靖八年(1529)进士,官至刑部尚书。著有《鹤田草堂集》。是集为蔡云程诗文集。凡十卷,其中文七卷,诗三卷。云程当王(世)、李(攀龙)之说盛行之时,独能不染其摹拟之习,属难能可贵。然其根底不厚,亦难自成一家。是集除列入《四库全书·存目》外,还有明刻本残本(七卷)存世。
十卷。明蔡云程(约1543前后在世)撰。蔡云程,字亨之,浙江临海人,生卒年不详。嘉靖八年(1529)进士,官至刑部尚书。著有《鹤田草堂集》。是集为蔡云程诗文集。凡十卷,其中文七卷,诗三卷。云程当王(世)、李(攀龙)之说盛行之时,独能不染其摹拟之习,属难能可贵。然其根底不厚,亦难自成一家。是集除列入《四库全书·存目》外,还有明刻本残本(七卷)存世。
① 十三卷。明陈琛(1477-1545)撰。琛字思献,福建晋江人。其著有《易经浅说》。此集初刻于嘉靖中,是其裔孙所重刻。共十三卷,文七卷,诗五卷,正学编一卷,末附以年谱。《明史·儒林传》附见《蔡清传》
一卷。清万中立辑。中立字梅崖。家藏金石拓本极多。此书就是以其家藏之宋拓汉熹平石经残字二种,附以翁方纲模刻之本影印而成的。中立於光绪二十三年(1897)得黄易小蓬莱阁所藏汉熹平石经遗字拓本,后一年又得孙
二卷。清代谭旭撰。谭旭字东白,新建(今江西南昌西)人,康熙副榜贡生,官至泸溪教谕,倡导程朱理学,著有《谋道录》。此书是宣扬程朱学说的论述之作,书中多有驳论之处。
七卷。清庄述祖撰。庄述祖字葆琛,江苏武进人,乾隆四十五年(1780年)进士,官至礼部侍郎。本书未被王先谦的《皇清经解续编》收入,可能与本书不够精审有关。本书对《尚书》之今、古文虽作多方考证,然其可取之
八卷。清代李佐贤(生卒年不详)撰。李佐贤著有《石泉书屋藏器目》等书。此书内容除了经史摘录评引、诗话之外,主要记载了一些联语、神怪之事。其中三、四两卷,专门评话诗词,主要是宋以后诗词,如明七子、清初六家
一卷。明王象晋(详见《群芳谱》条)撰。此书一卷,分六类,即曰葆生要览、曰儆身懿训、曰佚老成说、曰涉世善术、曰书室清供、曰林泉乐事,内容均采自明人说部文献。
无卷数。清朝萧云从撰。萧云从字尺木,安徽芜湖人。明末崇祯十二年(1639)年副榜贡生。该书是萧云从八十岁时写的。该书以数言易,而其数乃以律吕历算为宗,又旁及于三命六壬之术。前列易存四学一条,称“学者先
一〇二卷。明末清初史学家查继佐(1601-1676)撰。查继佐,字伊璜,一字敬修,号兴斋,人称东山先生或朴园先生,浙江海宁人。终身以明朝遗民自居,坚持反清立场。他从明崇祯十七年(1644)起,开始从事
六卷。明闵声辑刻。闵声字襄子,乌程(今浙江湖州)人。闵氏所刻书甚为精美,世称“闵板”。据此书后闵映张《跋》称其从父襄子自束发读书以来,即有经世济民之志,仰慕古之侠烈丈夫。后辽东事起,明军屡屡败北,羽书
子之还兮,遭我乎之间兮。并驱从两肩兮,揖我谓我儇兮。子之茂兮,遭我乎之道兮。并驱从两牡兮,揖我谓我好兮。子之昌兮,遭我乎貂之阳兮。并驱从两狼兮,揖我谓我臧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