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卷。宋蔡正孙(约1279年前后在世)撰。蔡正孙,字粹然,自号蒙斋野逸。生卒与里籍不详。是书前有自序,可知此书为己丑年作。确切时间当为元太祖至元二十六年,时宋亡已十年。是书有前后集之分,各十卷。前集
十二卷。明叶秉敬(约1615年前后在世,)撰。秉敬字敬君,衢州西安(今浙江衢州)人。生卒不详。万历二十九年进士,官至荆西道布政司参议。秉敬著有《字孪》(已著录)。《韵表》、《书肆说铃》、《明谥考》、《
八卷。明张蒙正修,姜允清纂。张蒙正,山东济南人,举人,曾任威县知县。姜允清,威县人,曾任即墨县知县。万历三十一年(1603)知县固安人田可井奉檄重修县志,聘本县人姜允清主纂。万历四十四年(1616)张
三十六卷。清乾隆四年(1739)和硕庄亲王允禄(详见《谕行旗务奏议》)等奉敕撰。全书分为本原二卷、义例六卷、立成宜一卷、忌用事一卷、公规二卷、年表六卷、月表十二卷、日表一卷、利用二卷、附录一卷、辨伪一
一卷。宋晁说之(1059-1129)撰。说之字以道,一字伯以,自号景迂生,宋清丰(今山东巨野)人。北宋藏书家、学者。著有《儒言》、《晁氏客语》、《景迂生集》。是书后有以道自记,谓近世学者以为中庸为二事
一卷。魏周生烈(生卒年未详)撰。马国翰辑为一卷。周生烈,魏初征士,本姓唐,字文逸。敦煌人。周生烈《论语》著述《经典释文》、隋唐志并不著录。马题为义说,是据何晏序文,无确证。何氏《集解》,采孔安国、包氏
一卷。清许楣撰。许楣(1797-1870),浙江海宁州人。许梿之弟。道光进士,官户部主事。是书论述共有八条,第一条为不能以千万之银易一束之纸,第二条为银可以易钞、钞不可以易银,谁复肯以现钱易虚纸,第三
一卷。清张恩霨撰。张恩霨生卒及事迹不详,著述除《孝经阐要》外,还有《大学阐要》、《中庸阐要》等。是书首有自序,言“孝为生人之大本,经世之大原。古者圣帝明王之治天下,知移风易俗之规,不外资始资生之理。于
一百卷。亦称《清会典》,清奉敕官修。康熙三十五年(1694)初修。雍正五年(1727)续修。这两次编撰是依《明会典》的体例,将事例分散于各条之下。乾隆十二年(1749)始命《会典》与《事例》各修一书,
六卷。明谢一夔(约1460年前后在世)撰。一夔字大韶,又字襄虞。江西新建人。生卒不详。天顺四年(1460)一甲第一人。授翰林修撰,升左春坊左谕德,进翰林院学士、礼部右侍郎、工部尚书。卒赠太子少保。此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