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景岳全书·妇人规》。即血热经行先期。详该条。
病名。见《肘后备急方》卷六。系指耳聋之卒然发者。即暴聋,详该条。
见《广西本草选编》。为绒毛鸭脚木之别名,详该条。
《三因极一病证方论》卷八方。熟地黄一斤,肉苁蓉(酒浸)、麦门冬、牛膝(酒浸)、五味子、巴戟天、炙甘草各八两,茯神(去木)、炮姜各五两,杜仲三两(姜汁淹,炒断)。为末,每服二钱,空腹温酒送下,日二、三次
厥证之一。指卒然昏厥重症,状如暴死者。《素问·调经论》:“络之与孙脉,俱输于经,血与气并,则为实焉。血之与气,并走于上,则为大厥,厥则暴死;气复反则生,不反则死。”《类经·疾病类》:“血气并走于上则上
【介绍】:见李文来条。
《传信适用方》卷二引陶赞仲方。火硝三两,白矾(水飞)一两。为末,每次一钱,掺口中;口噤不开者,取半钱吹鼻中;口闭出血,用新汲水漱之。治喉闭喉肿。
【介绍】:见罗知悌条。
见面王条。
病证名。《金匮翼·诸血统论》:“阳虚失血者,脾胃气虚,不能固护阴气也。仁斋直指云:血遇热则宣流,故止血多用凉剂。然亦有气虚挟寒,阴阳不相为守,荣气虚散,血亦错行,所谓阳虚阴必走是耳。外证必有虚冷之状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