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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治法之一,亦是八法之一。即和法。具有调和、和解、缓和等作用。对不适宜于汗、吐、下的病证,则采用和法。又如轻微的寒证或热证,用轻剂的温药或凉药和之,使其气血调顺则微邪自去,也属和法。和之不已,再用取法。
五治法之一,亦是八法之一。即和法。具有调和、和解、缓和等作用。对不适宜于汗、吐、下的病证,则采用和法。又如轻微的寒证或热证,用轻剂的温药或凉药和之,使其气血调顺则微邪自去,也属和法。和之不已,再用取法。
经穴别名。出《针灸甲乙经》。即少海,见该条。
见《江苏省植物药材志》。为拳参之别名,详该条。
证名。指呕吐脓液,为胃痈主症之一。《金匮要略·呕吐哕下利病脉证并治》:“夫呕家有痈脓,不可治呕,脓尽自愈。”详胃痈条。
古病名。指发于春季的一种疫病。见《伤寒总病论》卷五。《三因极一病证方论·叙疫论》:“夫疫病者……若春时应暖,而清气折之,则责邪在肝,病曰青筋牵。”其症“发热,腰痛,强急,脚缩不伸,胻中欲折,目中生花,
《医宗金鉴·外科心法要诀》卷七十六方。松香二两,硫黄一两。为细末,香油拌如糊,摊青布少半指厚,卷成条,线扎紧,再用香油泡一日,取出刮去余油,以火点燃一头,下用一碗接之,布灰陆续剪去,取所滴药油,浸冷水
八纲之一。指邪入脏腑,血脉,骨髓等所出现的症候。《景岳全书·传忠录》:“里证者,病之在内,在脏也。凡病自内生,则或因七情,或因劳倦,或因饮食所伤,或为酒色所困,皆为里证。”《万病回春·伤寒总论》:“病
即舌颤。详该条。
【介绍】:见何第松条。
见《四川中药志》。即李核仁,详该条。
《医醇賸义》卷二方。黄芪、人参、茯苓、当归各二钱,白术、白芍药(酒炒)、陈皮、砂仁各一钱,甘草、木香各五分,青蒿梗一钱五分,料豆三钱,大枣二枚,生姜三片。水煎服。治脾劳,饮食不调,或行役劳倦,积久脾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