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救伤秘旨》。即花蕊石散第二方,见花蕊石散条。
指婴儿生后不哭。出《大生要旨》。详闷气生条。
病证名。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:“痒若虫行证,非若常时小痒之轻,乃如虫行而痒不可忍也。为病不一,需验目上有无形证,决其病之进退。至如有障无障,皆有痒极之患。”详目痒条。
出《灵枢·五色》。即拇指。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小儿夜间啼哭,不得安静的痧胀。如视其腿弯、肘弯有青筋的,可用消毒三棱针于青筋上刺之,放出紫黑毒血;如其胸胀作痛的,用刷子蘸香油刮之,痧起,其啼可止(《痧胀玉衡》)。
见《中医验方汇选·外科》。当归60克,玄参、金银花各30克,黄芪、甘草、制乳香各15克,没药10.5克,赤芍药、炮穿山甲各9克。水煎,每早、午、晚各进一服,每服一煎,次日煎渣再服,每两日服一剂。治脱骨
病名。泛指因虫所致的各种疾患。《景岳全书·杂证谟》:“虫之为病,人多有之。由于化生,诚为莫测,在古方书虽曰由湿由热,由口腹不节,由食饮停积而生,是因皆有之矣。然以常见验之,则凡脏强气盛者未闻其有虫。正
见《江西民间草药验方》。为琴叶榕之别名,详该条。
出《素问·宣明五气篇》。魄,属神经活动中有关本能的感觉和支配动作的功能,亦为五脏精气所化生,古人认为属肺所藏。《灵枢·本神》:“并精而出入者,谓之魄。”精气充足,则体魄健全,感觉灵敏,动作正确。参五脏
出《尔雅》。为菥蓂之别名,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