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广西民间常用草药》。即玉龙鞭,详该条。
病因之一类。指喜、怒、忧、思、悲、恐、惊等七情过度,使气机紊乱,脏真损伤而成为致病因素。《三因极一病证方论》:“七情,人之常性,动之则先自脏腑郁发,外形于肢体,为内所因。”参三因条。
病证名。见元·朱震亨《幼科全书》。小儿热病经汗下后,表里之热俱退,而复发热者,谓之余热。乃阴阳气血俱虚所致。治宜滋补退热。血虚热甚者,用当归补血汤加味;气虚而恶寒发热者,用补中益气汤;阴虚而热者,用四
痰证之一。指痰证初起者。《不居集》卷十七:“新痰,新起之痰,其症轻,其形色青白稀薄,其气味亦淡。初起头痛发热,类外感伤寒。半夏、陈皮、花粉、茯苓、甘草、苏子。”参见痰证条。
【介绍】:晋代医生。字德如。陈留尉氏(今河南开封)人。精研本草及医方。
见《陕甘宁青中草药选》。为通经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东北植物药图志》。为白狼毒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《幼幼集成》卷六:“凡儿素常肌肥,痘后羸瘦,虽能饮食,而不为肌肤,乃气血虚故也。治之须明阴阳,不可偏胜。偏阳则伤血,偏阴则伤气,愈见乖离矣。阴日宜服参苓白术散,阳日宜服当归养荣汤。”
即六腑,详该条。
见《昆明民间常用草药》。为黄锁梅根之别名,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