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胸骨剑突。
书名。又名《外科百效秘授经验奇方》、《新刻秘授外科百效全书》。4卷。旧题明·龚居中原编。撰年不详。卷1为史国公药酒方、经验方、痈疽总论;卷2为头面、牙、舌、咽喉诸病;卷3为胸腹背及二阴诸病;卷4为四肢
见萧步丹《岭南采药录》。为紫茉莉根之别名,详该条。
出《本草拾遗》。为荷叶蒂之别名,详该条。
即足第四趾。又称次小趾。《灵枢·经筋》:“足少阳之筋,起于小趾次趾,上结外踝。”
眼科病证。见《太平圣惠方》卷三十三。又名目血灌瞳人、血灌瞳神证。可因肝胆火炽,热入营血,迫血妄行;阴虚火炎,血不循经,溢于络外;外伤、手术等引起。《银海精微》:“血灌瞳人者,因毒血灌入金井瞳人水内也。
《妇科玉尺》卷五方。炒五灵脂适量。为末,每服一钱,温酒送下。治妇人血崩昏迷。
病证名。又名龈宣,牙断宣露。症见齿龈先肿,继而龈肉日渐萎缩,终致牙根宣露,或齿缝出血或溢脓汁。《疮疡经验全书》卷一:“牙宣,谓脾胃中热涌而宣露也。此证牙齿缝中出血。上牙属脾,下牙属胃。”《医宗金鉴》卷
【生卒】:1646~约1735【介绍】:清医家。字长公,古青(今山东益都)人。三世业医,尤精儿科。因见小儿脐风夭折者甚众,遂辑《保婴秘诀》(1696)。详论婴幼儿之产出、断脐、洗浴、哺乳等调护法。倡断
证名。水肿病证状之一。《金匮要略·水气病脉证并治》:“皮水为病,四肢肿,水气在皮肤中,四肢聂聂动者,防己茯苓汤主之。”也称肢肿。又可因脾郁、气血不调而致。详结阳、皮水、肢肿等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