痧证之。指痧症水泻不止者。《痧症全书》卷中:“泻痧,水泻不计遍数,不可下,又不可止涩,惟分理阴阳,用五苓散去桂,白术换苍术,加车前、木通之类。若由慢痧变来,但宜治痧,则泻自止。”
病名。出《疡医大全》卷十二。即腮痈。详该条。
五脏与五体相合,心主要是联系脉。《素问·五脏生成篇》:“心之合脉也,其荣色也。”《类经》:“心生血,血行脉中,故合于脉。”参见心主血脉条。
①即捻子的俗称。见捻子条。②用药粉加少许赋型剂所制成的钉状剂,因形似钉,故名。俗称药线。依其药物组成不同,故有去腐、生肌等不同作用,如《外科正宗》中的三品一条枪便属这一类剂型。
病证名。阳明病主要证候之一。《伤寒明理论·潮热》:“伤寒潮热,何以明之?若潮水之潮,其来不失其时也。一日一发,指时而发者,谓之潮热。”《伤寒全生集·潮热》:“潮热属阳明,旺申未,一日一发,日晡时作,如
【介绍】:见沈好问条。
脏腑相合之一。胆附于肝,肝的余气聚于胆,对贮藏和疏泄胆汁,互为作用。肝足厥阴经脉与胆足少阳经脉互相络属。肝为脏,属阴;胆为腑,属阳。一脏一腑,阴阳表里互相输应。《灵枢·本输》:“肝合胆,胆者中精之府”
骨名。又名五指骨。见掌骨条。
综合性医书。36卷。清·孙德润辑撰。刊于1826年。全书以多科疾病诊治为主要内容,摘录历代医书,分门别类整理而成。卷1~2医学总论,辨治大法及药味繁简等。卷3~35列述伤寒、内科杂病、五官科、妇科、儿
押手法之一。是以右手持针柄,左手拇、食二指夹持针身下部,露出针尖少许,协同右手用力将针刺入穴位的押手方法。适于长针进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