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穴别名。出《针灸甲乙经》。即攒竹,见该条。
又称食肉则遗。复,即复发。指某些急性热病恢复期,消化机能低下,如恣食腥荤肥腻,往往使病邪留滞,病情反复,尤以小儿为甚。《素问·热论》:“病热少愈,食肉则复,多食则遗,此其禁也。”
【介绍】:见五邪条。
见脉诀启悟注释条。
见六经标本条。
伤食之一。一名酒伤。指饮酒过度致伤者。见《证治要诀·伤酒》。《诸病源候论》卷二:“酒性有毒,而复大热,饮之过多,故毒热气渗溢经络,浸溢腑脏,而生诸病也。”症见头晕头痛,胸膈痞塞,恶心呕吐,躁动或昏睡等
见《本草纲目》。为无患子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重订敖氏伤寒金镜录》。全舌苔呈黑色,为寒极或热极之候。寒极者,黑而底纹嫩,润滑如水浸,急投辛温救补之剂。热极者,黑而底纹粗糙,干涩,刮之不净,急投苦寒清热之剂。
经外奇穴名。见《肘后备急方》。别名鬼眼。位于第四、五腰椎棘突间旁开3~4寸处(《中国针灸学》)。一说在“第三腰椎棘突旁开3~4寸凹陷处”(《针灸学简编》)。主治劳瘵,腰痛等。直刺0.5~1寸。艾炷灸5
出《灵枢·经水》。即手阳明大肠经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