痰证之一。指因七情郁结,肺脾气滞,郁而生痰者。又名结痰、顽痰、老痰。《症因脉治》卷二:“郁痰即结痰,顽痰。郁痰之症,胸满饱胀,九窍闭,懊憹烦闷,或咽中结核,睡卧不宁,或肠胃不爽,饮食有妨,或气逆不利,
病名。明·秦景明《幼科金针》:“夫天哮者,盖因时行传染,极难奏效。其证起嗽连连,呕吐涎沫,涕泪交作,眼胞浮肿,吐乳鼻血,呕血眼红。”类百日咳,详该条。
见《江苏药材志》。为蚱蝉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滇南本草》。为瓠子之别名,详该条。
即五疳。详该条。
元、明、清代医官职称。明、清两代,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。元代于1322年(至治二年)设院判2人,官阶正五品。
厥证之一。指暴饮暴食所致昏厥的病证。《赤水玄珠·厥证门》:“有人醉饱之后,或感风寒,或着恼怒,忽然厥逆昏迷,口不能言,肢不能举者,此食厥也。盖食滞胸中,阴阳痞隔升降不通,故生此症。若误作中风而用祛风散
指湿热之邪,蕴蒸于肝胆的病变。主要证候有寒热、口苦、胁痛、腹痛、恶心呕吐、腹胀厌食、皮肤巩膜发黄、小便黄赤,舌苔黄腻,脉弦数等。多见于急性黄疸型肝炎、胆道感染等疾患。治宜清热利湿,疏泄肝胆。
见《云南中草药》。为紫金龙之别名,详该条。
阴分不足、津血亏损的证候。阴虚则生内热,每见低热、手足心热、午后潮热、消瘦、盗汗、口燥咽干、尿短赤,舌质红、少苔或无苔,脉细数无力等症。治以滋阴为主。若阴虚火旺者,须养阴清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