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宁夏中草药手册》。为手掌参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本草纲目》。为韭根之别名。详该条。
见《张氏医通》卷十四。即犀角汤第一方,见犀角汤条。
指伤寒禁下之证。①太阳表证禁下。②少阳病禁下。③邪气尚浅,肠未燥实者不可下。④阳明经证禁下。⑤三阳合病,外证未解者不可下。⑥结胸证其脉浮大者不可下。⑦寒厥和虚家禁下。⑧血虚致厥不可下。⑨少阴病阳已虚,
见素问遗篇条。
眼科病证。为白睛红赤的证候。葆光道人《眼科龙木集》:“此肝经虚热也,……邪热法于肝经,虚则血流走于两目,故赤而侵睛。”
见《广西中草药》。为红毛走马胎之别名,详该条。
【生卒】:991~1040【介绍】:宋官吏。字公垂。赵州平棘(今河北赵县)人。幼聪警,得外祖杨徽之藏书,其母自训教,通经史百家。曾官尚书、吏部侍郎、工部侍郎兼侍读学士等。藏书万余卷,皆亲自校雠。曾为宋
书名。4卷,分26门。清·王泰林撰,方耕霞整理。刊于1898年。本书包括内、外、妇、儿等各科病症,以内科杂病为主。其中连续复诊医案颇多,可以前后推究,看出药效与病情的转变。案后附方氏所加按语,每门后又
指色泽浮薄明亮。《灵枢·五色》:“薄泽为风。”张景岳注:“风病在阳,皮毛受之,故色薄而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