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名。亦作口眼斜。《景岳全书·非风》:“口眼歪斜者,足阳明及肝胆经病。”详见口眼斜条。
证名。指面目浮肿由虚所致者。见《景岳全书·面病》。详面目浮肿条。
见《世医得效方》。为木芙蓉叶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名。见《圣济总录》卷十八。即白癜风,详该条。
即手第二指。又称次大指。《灵枢·经脉》:“大肠手阳明之脉,起于大指次指之端。”
病名。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第八册:“有齿历蠹者,由骨髓气血不能荣盛,故令牙齿黯黑,谓之历齿。”详牙齿历蠹条。
出《闽书》。为鹿角菜之别名,详该条。
【介绍】:见熊宗立条。
《备急千金要方》卷四方。桃仁、虻虫各一升,朴硝五两,大黄六两。为细末,先用醋慢火熬,加大黄、桃仁、虻虫搅拌,再入朴硝搅拌,为丸,鸡子黄大,在酒中浸一夜,每服一丸,空腹温酒送下。治带下,经闭不通。
病名。出《疡医准绳》卷四。即疽发于足跟,由脏腑积热所致。初肿红紫痛,溃后脓水淋沥,状如兔咬之症,深达于骨,久不收口。类似跟骨骨髓炎、骨结核。治疗:初宜隔蒜灸,内服仙方活命饮加肉桂、牛膝。溃后宜补中益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