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经别之一。原称足阳明之正。《灵枢·经别》:“足阳明之正,上至髀,入于腹里,属胃,散之脾,上通于心,上循咽出于口,上頞,还系目系,合于阳明也。”从足阳明胃经分出,经大腿前面进入腹腔,属于胃,分布于脾
病名。出《外科医镜》。即臂痈。见该条。
出《灵枢·病传》。①指疾病的传变。②《灵枢经》篇名。本篇主要论述病邪在内脏之间的传变,故名。内容以外邪侵入脏腑后,根据五行相克的关系来阐明疾病在脏腑之间相传的关系,并测知其预后。
①指存在于脾脏的阴液(包括血液、津液等)。②指脾脏本身,与胃阳相对而言,脾脏为阴,胃腑为阳。③每脏皆有阴阳,脾阴与脾阳相对而言。
与重方相对而言。用药力较轻的药味组成,以治疗轻浅病证的方剂,如辛凉轻剂桑菊饮。
①《圣济总录》卷一百五十一方。①乌贼骨(去甲)、羚羊角、龟甲(醋炙)、茯神(去木)、炙卷柏、炙鹿角胶、煨诃子皮、炙地榆、当归、熟地黄各一两。为末,炼蜜为丸,梧桐子大,每服二十丸,温酒或大枣煎汤送下。治
舌根部白苔,尖见黄苔。为邪在半表半里,或初入阳明里证。半表半里证用和解法。偏于阳明里证,用清热缓下(见《伤寒舌鉴》)。
①音钗(chài)。同瘥。病愈。《备急千金要方》:“皆须备诸火灸,乃得永差耳。”②音叉(chā)。①病情减轻。《素问·风论》:“肺风……时咳短气,昼日则差,暮则甚。”②较、尚可。《梦溪笔谈》:“凡合血
①湿和热相结合的病邪。致病可分别引致脾胃、肝胆及下焦大肠、膀胱等脏腑或皮肤筋脉的病证。《素问·生气通天论》:“湿热不攘,大筋软短,小筋长,软短为拘,长为痿。”②温病中的一种。症见发热、头痛、身重而痛、
指药物的气味性能不甚猛烈者。《素问·五常政大论》:“常毒治病,十去其七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