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范东阳方条。
见《中药志》。即高良姜,详该条。
隋唐时期医官职称。为太医署最高官职,共2人,全面负责太医署的医疗和教学工作,官阶从七品下。
病证各。即手指挛缩不展。《太平圣惠方》第八十九卷:“夫小儿手拳者,由在胎之时,其母脏腑气虚,为风冷所乘,儿生之后,肝气不足,致筋脉挛缩,不能伸展,故令手拳不展。”治宜养肝柔筋,和血祛风之剂。
病证名,又名小儿肿病。是指体内水液潴留,泛溢皮肤,引起头面目窠、四肢腹部以及全身浮肿的病证。《儒门事亲》:“小儿通身浮肿,是水气肿也。”临床多见于急慢性肾炎,肾病综合症。《小儿卫生总微论方》:“小儿肿
见《安徽中草药》。为乌蔹莓之别名,详该条。
详劳复条。
又称断针。指针刺时针体发生折断的现象。《针灸聚英》:“折针,本草云,医工针人而针折在肉中不出。”多由针身伤蚀,操作粗猛,体位变动或外力碰撞所致。针折后,患者应保持原体位,如断端尚在体外,可即拔出;如断
见《河北药材》。为拳参之别名,详该条。
证名。指外邪侵犯诸腑所致的心痛。《三因极一病证方论》卷九:“诸腑心痛,难以俛仰,小腹上冲,卒不知人,呕吐,泄泻。……诸腑涉邪所致,病属外所因。”参见心痛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