肝、心、脾、肺、肾五脏与胆、胃、大肠、小肠、三焦、膀胱六腑合称十一脏腑。见《侣山堂类辨》:“十一脏腑,应天之六津五音。”
证名。见《医林绳墨·眩运》。又作昏晕。详该条。
见太乙神针条。
先天的致病因素之一。见《简明医彀》卷六。因婴儿在胎受自母体,热邪蕴积成毒。出生后即口舌生疮,遍身赖,游风丹毒,疮疡疥癣。宜化毒丹(玄参、桔梗、茯苓、青黛、甘草、牙硝)为末蜜丸,薄荷泡汤调化,抹儿口内上
八风之一。指从西北方来的风邪。《灵枢·九宫八风》:“风从西北方来,名曰折风,其伤人也,内舍于小肠,外在于手太阳脉,脉绝则溢,脉闭则结不通,善暴死。”
病证名。后世亦称正头痛。《灵枢·经脉》:“膀胱,足太阳之脉,起于目内眦,上额交巅,……是动则病冲头痛,目似脱,项如拔。”《东医宝鉴·外形篇》:“足太阳之脉,上额交巅,直入络脑,别下项。其病冲头痛,目似
治法。出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。对坚实的癥积要用削伐软坚的方药治疗。例如腹中瘀血阻滞,形成癥积,用破瘀消癥软坚之法;瘰疬结块,用消瘰丸之类。
病证名。见《世医得效方》卷三。属痰饮眩晕范畴。《症因脉治·内伤眩晕》:“痰饮眩晕之因,饮食不节,水谷过多,胃强能纳,脾弱不能运化,停留中脘,有火者则煅炼成痰,无火者则凝结为饮,中州积聚,清明之气,窒塞
见伤寒溯源集条。
元、明、清代医官职称。明、清两代,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。元代于1322年(至治二年)设院判2人,官阶正五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