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
西汉时西南夷夜郎王。成帝河平年间(前28—前25),与鉤町王禹、漏卧侯俞互争雄长,连岁相杀。汉成帝遣太中大夫张匡持节为之调解,不听。牂柯太守陈立召见兴,劝谕其休战,亦不听,遂斩之。其岳父翁指与其子邪务胁迫22个旁小邑举兵反汉。陈立施反间计,其众杀翁指,持首出降。夜郎国亡。
西汉时西南夷夜郎王。成帝河平年间(前28—前25),与鉤町王禹、漏卧侯俞互争雄长,连岁相杀。汉成帝遣太中大夫张匡持节为之调解,不听。牂柯太守陈立召见兴,劝谕其休战,亦不听,遂斩之。其岳父翁指与其子邪务胁迫22个旁小邑举兵反汉。陈立施反间计,其众杀翁指,持首出降。夜郎国亡。
见“裴满氏”(2447页)。
金元时期的征兵制度。“签”亦作“佥”。凡汉军,有事则签取于民,事已则或亦放免。每遇战争或边事,民家丁男,凡强壮者,尽取无遗,曾激起人民强烈反抗。元光(1222—1223)末,备潼关黄河,又签军,诸使者
见“六镇”(382页)。
1171—1233金大臣。又作石盏尉忻。字大用。上京(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)人。女真族。赤盏氏。当袭父谋克,不愿就。明昌五年(1194)策论进士。后历任尚书省令史、吏部主事、监察御史。谏请禁止诸王驸马
《绥远问题协商委员会关于绥远划界、交通、金融、贸易,派遣驻归绥联络机构等具体问题的协议》的简称。1949年6月8日,中共中央华北局和傅作义双方代表组成的绥远问题协商委员会,在北平协商签订。共6项17款
?—1854清朝大臣。蒙古正兰旗人。图博特氏。嘉庆十六年(1811),由拜唐阿擢兰翎侍卫。二十一年(1816),迁三等侍卫。道光六年(1826),调直隶巩华城都司。二十一年(1841),升督标中军副将
回回番客在中国安家落户后所生子女的称谓。蕃衍五世者亦称“五世番客”。参见“回回番客”(783页)。
地方官署名、行政区划名。魏晋始置,北朝、隋、唐初行之,称行台。金初曾建行省制。蒙古国时期,沿金制,地方有征伐,设行省分掌军民之事,相继建有燕京等处、别失八里等处,阿母河等处行尚书省,未有定制。中统元年
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。康熙四十四年(1705)置。以丹济拉为札萨克辅国公。继徙推河。雍正九年(1731),迁居锡喇木伦河(今内蒙古西拉木伦河)。寻又先后移驻喀尔喀河、推河。乾隆二十六年(1761),定牧
见“散毛宣抚司”(2169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