辛亥制度
后赵汇编的律令。又称“辛亥制”。晋太兴二年(319),上党武乡(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)羯人石勒自称赵王,建赵国,史称后赵,为十六国之一。建国后,以乱世律令滋烦,不适应用,遂删简律令,命法曹令史贯志选择其中重要条款,造《辛亥制度》,共5千字,作为赵国律令之依据。施行10余年,乃用律令。
后赵汇编的律令。又称“辛亥制”。晋太兴二年(319),上党武乡(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)羯人石勒自称赵王,建赵国,史称后赵,为十六国之一。建国后,以乱世律令滋烦,不适应用,遂删简律令,命法曹令史贯志选择其中重要条款,造《辛亥制度》,共5千字,作为赵国律令之依据。施行10余年,乃用律令。
渤海王国大臣。文王大钦茂时官紫授大夫、行政堂省左允,封开国男。唐宝应元年(日本天平宝字六年,762)秋,奉命使日,与归国日本来使伊吉益麻吕同行。十月,抵加贺(今福井)登陆,十二月,入日京城(今日本奈良
侗族、土家族传统食品。又称油茶汤。流行于广大侗族、土家族地区,亦为与侗族杂居的苗、瑶、壮、汉各族所共同喜爱。主要有两种:用猪油(或茶油)、糯米、茶叶同炒焦后,加清水煮熟,吃时放入米花、饭豆、黄豆、花生
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。亦作葛称河卫。永乐八年(1410)三月置,以部人谢成格为指挥。《满洲源流考》作噶齐克卫,并说清代有地名噶齐克,在齐齐哈尔西180里。
见“西夏文大藏经”(714页)。
见“兀的河卫”(111页)。“文东河卫”(388页)。
1837—1873清代四川彝族土官。字尧衢。土司安世荣遗腹子。幼袭西昌河东长官司兼河西抚夷理民司之职,驻今西昌市北礼州。父死后,因庶母沙马氏与生母龙氏争印、夺家产,不能敌,随生母避难至凉山腹地、滇南等
见“忽鲁合真”(1490页)。
即“者舌”(1348页)。
一译勺哇绕。土族语音译,意为“常家户族”。因当时地以常姓为正支而得名。汉语即“土户家”,参见“土族”(63页)。
明代藏区部落名。属洮州卫,在今甘肃临潭县境。宣德八年(1433),其族喇嘛高僧亦什藏卜等入朝,贡金银器皿、象、马、方物等。朝廷赐以钞、彩币表里及纻丝袭衣等物。后,有关其族之事,史籍阙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