钦定礼记义疏
八十二卷。乾隆十三年奉敕撰。是书为《三礼义疏》之第三部。经文四十九篇,厘定为七十七卷。附载图五卷。其诠释七例亦与《周官义疏》相同。此《义疏》广采说《礼》诸家,于郊社、乐舞、裘冕、车旗、尊彝、圭鬯、燕饮、飨食以及月令内则诸名物,皆一一辩订。即诸子轶闻、百家杂说,可以参考古制者,亦详征博引,曲证旁通。其辩说则多采宋儒之说,以补郑注所未备。考证参稽,补正误漏,然亦有妄加砍削之处。有内府刊本,各省覆本。
八十二卷。乾隆十三年奉敕撰。是书为《三礼义疏》之第三部。经文四十九篇,厘定为七十七卷。附载图五卷。其诠释七例亦与《周官义疏》相同。此《义疏》广采说《礼》诸家,于郊社、乐舞、裘冕、车旗、尊彝、圭鬯、燕饮、飨食以及月令内则诸名物,皆一一辩订。即诸子轶闻、百家杂说,可以参考古制者,亦详征博引,曲证旁通。其辩说则多采宋儒之说,以补郑注所未备。考证参稽,补正误漏,然亦有妄加砍削之处。有内府刊本,各省覆本。
一卷。清吴荣光(1773-1843)自撰。荣光字伯荣,号荷屋,广东南海人,嘉庆四年(1799年)进士,历任编修,福建按察使,贵州布政使,湖南巡抚等官。善书画,兼治金石,著有《筠清馆金石志》、《帖镜》、
一百二十二卷。明陈仁锡(1579-1634)编。陈仁锡字明卿,号芝台。长洲(江苏苏州)人。天启二年(1622)进士。七年,因忤魏忠贤而被削职为民。崇祯初复召,官南京国子监祭酒。著有《系辞十篇书》等多部
一卷。明杨慎(详见《檀弓丛训》)撰。是书解说《夏小正》义理,尊经抑传,故以经文为主,而以为传为戴氏说,而与金履祥注并列。其有遗义不明者,则博采众说,伸以己见以弥补之,但求其词达,不事强解,大体得当。杨
三卷。不著撰人名氏。首卷记宫阙、额名。二卷记朝制章服。三卷记中宫朝仪。是书与《明史》、《明实录》、《明会典》所记,或详略不同,或互有出入,可为参证,书中对于宫殿亭馆轩斋池苑以及盐局司厂房库的方位地址,
一卷。不著撰人名氏,也未写明编撰年月。但从内容来看,本书似撰写于光绪二十二年(1896)以后。全书的断限是:自光绪二年至二十一年十月,备列了这一时期所有军机大臣及军机章京的题名。卷首录有光绪十年三月礼
八卷。宋尹焞(1061-1132)撰。尹焞字彦明,河南(今河南洛阳)人。尹源之孙,少从程颐学。曾应试举人,发策有“诛元祐诸臣议”,焞不对而出,终身不就举。靖康初(1126),因仲师道荐,召至,又恳辞还
一百二十卷。明徐元太(生卒年不详)撰。徐元太字汝贤,宣城(今属安徽)人。嘉靖年间进士,累迁吏部主事,顺天府尹等。官至刑部尚书。徐元太阅读经、史、子、集及释、道诸书,把书中的譬语喻言,随手抄录,历经二十
二十八卷。清陆锡璞辑。锡璞龙川(今广东省龙川县)人。此书奉《诗经传说汇纂》与《诗义折中》为准绳。其自序云:学者案头所存,多系坊间浅俗解本,《集传》外,类无甚精义。其矜言博涉者,又徒趋汉学,曼衍支离,於
一卷(六艺堂自刻本)。清丁晏(1794-1876)撰。丁晏字俭卿,号拓唐,山阳(今江苏淮安)人,经学家,著有《颐志斋丛书》。关于北宋汴学二体石经,据南宋王应麟《玉海》载:“至和二年三月,国子监王洙言,
见《妇人大全良方》。